激辩!越南要把贩毒、强奸幼女从死刑名单划掉?
一、毒品犯罪不是普通刑案,它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
先看毒品。
越南国会代表阮青桑说得很直白:越南毒品犯罪形势复杂,很多毒品在境外生产后运入越南,再通过贩卖流向吸毒者。有的案件涉及数百公斤、甚至上千公斤毒品。如果这种行为都不再面临死刑,就难以对犯罪分子形成足够威慑。他还警告,取消贩毒罪死刑,越南可能成为国际毒品走私的中转站,还可能影响越南到2030年实现至少50%的乡、坊和至少20%的省级地方无毒品的目标。
这话不是危言耸听。
很多人对毒品犯罪有一个误区,觉得“买卖毒品”没有直接杀人,似乎比故意杀人“轻一点”。这是典型的只看刀口、不看刀柄。毒品是什么?毒品是一条产业链,是暴力、洗钱、腐蚀、控制、家破人亡的组合拳。一个毒枭在幕后数钱,前面是无数个家庭被拖进深渊,是吸毒者过量死亡,是未成年人被引诱,是基层治安被侵蚀,是执法人员的生命危险。毒品犯罪不直接拿刀捅人,但它用白色粉末慢慢割开社会的血管。
尤其是跨国毒品走私。今天的世界,毒品网络早就不是小打小闹。上游有境外制毒基地,中游有跨境运输通道,下游有分销网络和洗钱体系。越南地理位置特殊,海岸线长,边境通道多,一旦最高刑罚松动,国际毒枭会怎么判断?他们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扑过来。为什么?因为犯罪集团算账比谁都精。哪里刑罚轻、哪里查缉弱、哪里容易中转,他们就把哪里当通道。你这边把贩毒死刑拿掉,那边国际走私网络就会把越南当成“风险洼地”。这不是法律条文的问题,这是国家安全的问题。
阮青桑提出一个折中方案:不是对所有贩毒案件一律判死刑,而是提高毒品数量门槛,只对犯罪集团的主谋、首脑以及贩卖数量特别巨大的人员保留死刑。这个思路其实很务实。死刑不是越多越好,但威慑必须精准打在蛇的七寸上。对底层马仔、被诱骗胁迫者,可以从宽;对幕后毒枭、集团首脑、数量特别巨大者,必须保留最高刑罚。因为法律不仅要惩罚已经发生的犯罪,更要阻止那些正在算账的犯罪集团。
来自清化省的代表陈世敬也说了,目前越南毒品犯罪仍然复杂,贸然改变最高刑罚可能削弱法律的预防和威慑作用。同塔省代表范文和更直接:大规模毒品贩卖活动仍然存在,保留死刑具有必要性,应当等国内毒品犯罪明显减少后,再考虑调整最高刑罚。这话很朴素,但很硬。刑罚的轻重,不能脱离犯罪形势。犯罪还猖獗,你先把最高刑罚撤了,这不叫改革,这叫自废武功。



